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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王大哥,今天有封奇怪的信,是寄給你們的。」

這天晚上走進『賣火柴的小女孩』,吧台後就傳來曉鏡的聲音。

「奇怪的信?」王萬里將風衣放在吧台。

「是張明信片,上面只寫了酒吧地址和你們兩個人的名字,」她拿出一張明信片,「背後也只貼了張郵票,其他什麼都沒寫。」

「郵票?」我站到王萬里身後,端詳郵票上怒放的熱帶花草,「該不會是

「『集郵者』,」王萬里翻過背面,「從郵票和郵戳,他現在應該在新加坡士圖,我們有多久沒見過他了?」

「快一年多了。」

「這個『集郵者』是

「託他的福,我現在才能在報社工作,」我接過曉鏡遞來的薑汁汽水,啜了一口。

「除了英語、華語、廣東話,還懂法語、德語和西班牙語嗎

『前鋒新聞』的編輯尤金將履歷湊到眼前,口中唸唸有詞。

一年前,因為追捕行動中,誤傷和市政當局關係良好的商業大佬,我向服務五年多的市警局遞了辭呈。當時我把辭職當成工作多年後難得的小休,每天睡到中午,然後在帕欽坊安靜的小酒館邊看報紙,邊喝威士忌,混到晚上才回家。過了一個月左右。某個在警局坐辦公桌的朋友打電話來,提到前鋒新聞的市聞版需要攝影記者,問我要不要去碰碰運氣。

「以前在警局負責接待來賓,溝通上還不成問題。」

「有攝影和暗房操作的經驗嗎?」

「有,」我點點頭,「剛進警局時,負責現場蒐證的攝影工作。」

「你拍現場的時候,按快門的標準是什麼?」

「沒有標準啊,看到就拍。」

「沒有標準?」

「證據稍縱即逝,等你下定決心按快門時,東西早就不存在了。大部份鑑識人員都從下車到回車上,看到東西就拍,他們的說法是:『用相機掃射現場』。」

紙張後瞇起來的眼皮變成渾圓的鏡頭,掃過我臉上。

「抱歉,我是不是說錯了什麼?」

「不,你沒說錯什麼。我以前問過很多剛畢業的新聞系學生,他們通常搬出新聞寫作或攝影教科書現學現賣,說什麼主題、感動之類的。敢講『沒有標準,看到就拍』的,你是第一個。」

履歷表遮住編輯大半個臉,只露出光滑的禿頂。放在桌上的左手裹在佈滿皺褶的襯衫袖管中,指頭不斷敲著鑼鼓點。

「在市警局待了幾年?」

「五年多幾個月。」

「我在越南也差不多這麼久。」

「您去過越南?」

「東方日報駐越南特派員,溪生陣地撤退時,坐最後一架直升機離開。」他放下履歷表,禿頂下有張和氣老者的圓臉,就像你常在鄉下或小攤檔看到的那種,「不過我只記得把五○機槍扛上直升機,卻留下稿子、相機和全部底片。那年的普立茲獎就

他攤開手聳聳肩,我忍不住笑了出來。

「對不起。」我連忙止住笑。

「沒關係,看過我們的報紙嗎?」

「看過。」這一個月,我幾乎把過去五年份的報紙都讀過了。

「市聞版是報社的招牌,為了抓住各個行業的生活,我們很少找新聞系的畢業生,而是找做過其他工作的人,像醫生、股票經紀人、拳擊手仔細想想,加個警察或許還不錯?」

「您的意思是

「換作其他報館,我會握住你的手向你道賀,叫你明天過來上班;在這裡還有最後一項測驗。」他拉開抽屜,拿出一只信封,「喜歡紐奧良嗎?」

「紐奧良?」

「理查.布萊特的謀殺案這禮拜在紐奧良審理,到那裡採訪當事人,寫篇報導回來,當做是你的試用測驗。」他靠在椅背,雙手交疊胸前,「信封裡有五百美元,是這段期間的差旅費。」

「理查.布萊特」一個名字跳進腦中,「『紐奧良藍鬍子』?那傢伙不是上星期就被判死刑了嗎?」

「一個叫『教室與絞刑架』的人權團體以被告精神異常、刑求取供的理由申請上訴,他們還請到東岸最好的辯護律師。」他說:「更重要的,另一個法官也要求參加審判。」

「另一個法官?」

「昨天紐奧良的法庭和警方都收到一張沒有署名的明信片,背後只貼了張郵票,還有一句用筆和尺劃出來的話

「『你們或許能保住他的生命,但我將收回他的靈魂。』」我說完吸了口氣,「沒錯吧?」

「你知道這個人?」

「聯邦調查局叫他『集郵者』,」我說:「假如他真的在紐奧良,有很多警察會請他喝一杯。」

「他那麼受歡迎?」

「是啊,不過他們會掏出手銬,猶豫要不要把他銬起來。」我說:「畢竟這位仁兄,現在可是調查局列名在案的通緝犯。」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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